闽侯法院深耕“商和首邑”司法品牌,跑出涉企多元调解加速度
商会化解商事纠纷总额3000余万元

闽侯法院“送法进企业”,走进车间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司法需求,开展法律体检和精准普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已满一周年。闽侯法院立足县域产业特色与商会资源优势,深耕“商和首邑”司法品牌,搭建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构建“商人纠纷商会解、行业纠纷行业调”多元解纷新模式,以柔性、专业的商会调解实现涉企矛盾高效低成本化解,持续夯实闽侯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底座。
一年来,闽侯法院联合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工商联、县贸促会及辖区商会成立“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先后在上街侯官园区设立“商和首邑”会商厅,在县贸促会设立商事共享法庭(优化营商服务站),在县综治中心设立“商和首邑”调解室(工作站)。同时,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涉企及商事纠纷分流引导、诉调对接、诉非衔接等协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推动矛盾纠纷尽早化解在基层和行业、商会、企业内,以及群众“家门口”。
联盟成立至今,成员商会已扩容至9家、特邀调解员增至13名,成功调处建设工程、商贸合作等涉企纠纷26件,案件标的总额3000余万元,“商会自治+法治护航”的纠纷化解生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一起涉及400万元、包含6份合同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法院引导案件进入商会调解通道,行业调解员结合商业规则居中斡旋,促成两家企业一次性和解,保住长期商业合作关系。
一年来,联盟坚持“平台赋能、能力锻造、规则引领”三位一体全链发力,推动涉企解纷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从“有量”向“质优”转变。特邀调解员林朔舟在经验分享中说:“为企业算好‘解纷账’,促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闽侯实践,彰显了商会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独特作用。”
一年来,闽侯法院联合联盟成员开展联席会商、座谈调研、走访企业、综治中心开放日等活动28场次。设立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由调解员兼任法治观察员,常态化收集企业法治诉求。法官团队深入汽车城、科技园、批发市场开展20多场送法入企活动,推行企业法律体检、风险预警定制化普法。在近期联席会议上,商会、企业代表纷纷建议搭建线上普法平台,针对小微企业与青年创业者分层普法。大湖商会执行会长陈登明坦言,如今辖区企业“遇纠纷先找商会调解”已成普遍共识。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持续擦亮“商和首邑”品牌,迭代升级商事多元化解链条,不断提升司法惠企精准度,以法治护航产业发展,为闽侯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久司法动能。(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丹铃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