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纸判决到长效守护
——闽侯法院以党建为引领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见闻
闽侯法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宣讲。(闽侯法院供图)
“孩子的成长,不能等!”日前,一张家庭教育令,折射出一段“判后回访”的温情故事。
原来,郑某与王某生有一子小宁(化名),二人离婚后就儿子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郑某诉至法院,闽侯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支付抚养费。然而,法官们在回访时发现,王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日常生活中对小宁不管不顾,疏于教育。
“生而不养是对子女的失德,为人父母就应当负担起抚养的父母之责。”承办法官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与郑某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这封及时的家庭教育令背后,是闽侯法院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探索构筑的“1+5+N”司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保护机制——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审判理念,搭建“社会支持+司法保护+院校联动+家庭干预+网络服务”五大保护体系,打造包括少年司法专业化、判后回访帮教、调查分析研判等多项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涉少案件,事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需要专业审判,更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闽侯法院构建起“党支部书记牵头、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党员法官主责”的三梯度责任体系,选任3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党员法官组建党员涉少审判团队,同时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以家庭教育令为样本,督促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同时,深入推广“围桌审判”模式,落实寓教于审、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判后回访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2024年以来,共调解涉少民事案件158件,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14件。
与此同时,闽侯法院发起“春芽计划”,着眼普法宣传、心理健康、特殊群体帮扶、法治教育创新、家庭教育五大行动,推动专业资源向偏远山区下沉,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援助服务,并选派党员业务骨干担任33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由学校“点菜”下单,法院精准配送,实现沉浸式普法。
守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闽侯法院着力激活“党建+协同保护”向心力,探索长效关爱新机制。
在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纠纷中,未成年人小智(化名)骑自行车时与路人叶某碰撞,导致叶某10级伤残,双方因24万余元赔偿款僵持不下。见此情形,承办法官依托与县妇联共同成立的“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邀请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小智及其父母向叶某赔偿1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
“案件的顺利解决,离不开跨界协同的功效。”闽侯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闽侯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除了“茉莉姐姐”中心,闽侯法院还与县委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回访帮扶、司法救助、教育感化等活动;推行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协调团县委、民政等部门,探索创新未成年被告人矫正方式,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汇聚共识、形成合力。同时借力驻地高校优势,在大学城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室,开设法官工作室、心理驿站,开展法庭审判、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搭建司法服务与实践平台。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未来,闽侯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建特色品牌创建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1+5+N”工作机制走深走实,提升司法保护效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保护堡垒。(记者 阮冠达)
上一篇:周末去省科技馆免费看红色电影
下一篇:第十四届闽都文化论坛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