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汕头应急管理】;
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报告,目前影响我市的强对流云系已明显减弱。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0日17时20分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动态,个别地区后续仍有降雨,请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排查,切实做好汛期强降雨及其可能导致的城乡积涝、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0日
来源:市三防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