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期、第四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于6月10日上午8点30分起在线上、线下发售。本次最大的亮点是个人养老金账户首次开通国债购买通道,成为“抢购阵营”的新成员。
据悉,第三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1.63%;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1.7%。两期国债统一于6月10日起息,每年6月10日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按票面利率计算,投资者如果购买10万元本次发行的第三期国债,3年利息收益为4890元;购买10万元第四期国债,5年利息收益为8500元。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6年6月起,符合规定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须开办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业务,此次发行正是该政策落地后的首次执行。
购买时,投资者需先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单独开立国债(电子式)交易账户,同一证件号码仅能开立一个账户。
目前,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开办机构共计21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