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新增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三条,结合烟台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决定在辖区部分道路新增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地址为:
1、滨海东路与官庄路交叉口0米(抓拍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行驶);
2、科技大道与第二实验小学交叉口0米(抓拍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行驶);
3、港城东大街滨海派出所10米(抓拍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行驶);
4、海越路与学府西路路口0米(抓拍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行驶);
5、科技大道与海博路交叉口0米(抓拍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行驶);
6、草埠北路中海国际北出口0米(违停抓拍);
7、海越路与草埠北路交叉口100米(违停抓拍);
8、蓝海路与草埠北路交叉口100米(违停抓拍)。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