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詹璐瑶)15日,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发布4月份福州市区CPI运行情况。数据显示,4月份,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六涨二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8.6%,交通通信类上涨5.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1.2%,医疗保健类上涨0.7%,居住类上涨0.2%,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和衣着类下降0.4%。
1月至4月,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1.0%,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七涨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1.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6%,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1.4%,交通通信类上涨1.0%,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上涨0.9%,医疗保健类上涨0.5%,居住类上涨0.3%,衣着类下降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