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汕头龙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获悉,拟对陈斯裘、陈斯伟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救人的英勇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陈斯裘(左)、陈斯伟(右)。
据公示,2025年11月11日20时许,汕头市潮普慈善会第十一救援队队员陈斯裘、陈斯伟接到队长陈志鸿的电话,称在新津河高速桥附近(第十一救援队队部附近)水域有一女子跳河轻生,情况十分危急。
陈斯裘、陈斯伟二人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队部,并驾驶冲锋舟在事发地点附近的新津河中进行搜寻。当时夜间能见度低,加上冲锋舟发动机的噪声较大,导致寻找非常困难,陈斯伟见状便将冲锋舟发动机关停,在河中继续搜寻,不久就听到河中有女子的呼救声。
陈斯裘下水救人。
二人循声发现该女子在水面上漂流,面部朝向天空。陈斯伟立即将冲锋舟开到该女子附近,随后陈斯裘跳下水游向轻生女子并将其拖到冲锋舟边。陈斯裘在水下托举落水者,陈斯伟在冲锋舟上拉落水女子的手,合力将女子救上冲锋舟。女子获救后被带回救援队队部,并由队长陈志鸿拨打110报警移交公安机关。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