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出库28秒、赶到火场10分钟,快于导航预估速度——消防员争分夺秒高效出警灭火,却遭遇报警人无端辱骂、恶意阻碍。3月31日,记者从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这名辱骂消防员、阻碍灭火救援的男子王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消防员到场后迅速灭火。
近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黄村消防救援站副站长肖洋接到辖区派出所正式通知:无端辱骂消防员并阻碍灭火救援的男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事情还要追溯到今年2月12日。当日10时许,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南湖路早市北20米处一处荒地起火,黄村消防救援站派出4部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车行驶途中,消防救援人员多次与报警人电话联系,核实火场具体情况,均被报警人挂断电话,当第7次拨通电话时,报警人非但没有提供有效信息,反而直接辱骂消防员并夹杂脏话:“你们太差了,你别跟我说话,你们渎职……”随后再次挂断。此后,消防救援人员虽多次尝试联系,但报警人均未接通电话。
消防车行至南湖路早市附近时,未发现明显起火冒烟点。因道路狭窄,消防车只能缓慢行进,消防救援人员则下车跑步搜寻,经过约2分钟的寻找,终于找到了起火现场。
左侧男子为违法行为人王某某。
此时,报警人看到消防救援人员后,情绪激动,又开始辱骂:“你们喝酒、渎职、不干正事……”面对无端指责,消防救援人员未予理会,迅速准备铺设水带出水灭火。然而,在铺设水带过程中,该报警人多次冲到消防员面前,不仅持续辱骂,还一再妨碍出水灭火行动。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黄村消防救援站全体出警人员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坚持将灭火任务完成。
在火情被彻底处置完毕前,该报警人骑车离开了现场。消防救援人员归队后,立即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警。
事后调取的消防车车载记录仪显示,此次出警,消防救援人员从接警到车辆驶出共用时28秒,行驶距离2.6公里,到场用时10分钟,而同期地图导航预估用时为11分钟,出警效率高于常规通行速度。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违法行为人为王某某,户籍地在外地,事发当天便离京返乡过年。近期回京后的王某某于3月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王某某对其辱骂消防员、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王某某是因为觉得消防员出警慢、不作为而心生不满,随后辱骂消防员、阻碍执行职务。
为切实维护消防救援秩序、捍卫法律权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市民:配合消防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阻碍执法、干扰应急救援的行为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正常执法秩序。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