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自3月21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发生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2.5。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批准,自2026年3月21日20时,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响应措施如下: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②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组织排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主动减排。
②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减少重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使用。
③最大限度减少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及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④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落实。
①工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一厂一策”。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②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工地按照绩效分级,差异化实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
③移动源减排措施。扩大交通管制范围,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在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等区域限行,引导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从源头管控高排放车辆。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除外)。
④其他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6年3月21日
◆来源:长春生态环境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