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10日消息,国家医保局2月10日发布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其中明确,所有省份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根据此前印发的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截至2026年1月初,337个统筹地区已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此外,清单明确,2026年底前,全国80%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即时结算;至少开展一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基本实现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省内跨统筹区直接结算。清单还包括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重点医院医保影像跨省调阅等服务事项。
国家医保局网站1月9日发布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其中提到,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跨省共济将让亲情关怀即时触及可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来源 新华社、国家医保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