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话人反映:芝罘区幸福街道居民,现要申请公租房。诉求:咨询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您好: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政办〔2018〕18号)有关规定,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申请家庭首先要办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条件: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9660元;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25周岁;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承租直管公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住房保障;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且已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的,不得在本市重复享受住房保障。经核实,来电人为莱阳农村户口,不能在市中心区享受住房保障。可详情登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请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来电人对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