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层公共建筑改造成酒吧KTV,屋顶为钢结构,已喷涂防火涂料,外加岩棉做保温。现甲方在屋顶上另加约40公分的阻燃聚氨酯泡沫作为隔音材料(聚氨酯泡沫两侧加10公分岩棉),这种情况是否违反规范?请专家指导一下
顶棚A级,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比较复杂,看有没有专门的报告
这种情况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加岩棉耐火极限达到主体建筑相应构件(楼板)耐火极限的要求,应该是可以作为不燃材料处理的。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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