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天津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如下所示:
(注:征求意见截止到5月20日,大家也可以踊跃发言哈~)
其中明确了“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并且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其约束:违反本规定聘用不符合资质的人员且逾期不改正者,将会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希望这个规定能真正地落实下来,这样消防市场才能更加规范,安全才能更加有保障!
截止目前,2022年关于“消防”的公告已经发布好几个了,有意见稿,也有需要切实实行的政策,如下图所示,大致内容就是想要规范市场,提高从业人员持证数量!
小优觉得这像是一种趋势,如果某些地区实行得好了,其他地区也会争相效仿的,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