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一起导致两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据悉,2021年10月26日上午1250分左右,泰州市姜堰区桃源雅居二期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2021年10月26号中午12时50分左右,姜堰区桃源雅居二期 18#楼,发 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当时江苏某建筑有限公司工人正在进行18#楼 的施工升降机拆除作业,,两名工人站在西侧吊笼上方 (未系安全带)拆除位于17层由上而下笫一道附墙时,导轨架突然发生倾覆,导致两名工人从高处坠落,被紧急送往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时,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后伤者朱某均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故发生后,泰州市住建局作出了如下处理:
(一 )责令事故施工企业泰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所有在泰州市范围内的项目一律停工整顿,经全面自查并彻底消除隐患,报项目所在地安监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 )责令专业分包单位江苏某建筑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业务三个月。
(三 )责成姜堰区隹建局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停工整顿,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参建各方限期整改闭合到位,并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对事故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业主代表、 总监、项目经理进行约谈,约谈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全监管处各案。
(四 )根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事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从11月份开,对泰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泰州地区承接的所有项目实施6个月重点监管,各地、各相关单位督促企业和项目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把 《建筑施工事故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表》报送至泰州市住建局安全监管处,同时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五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对项目现场施工单位泰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江苏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在泰州市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 3个月的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提醒各施工企业慎重选择江苏某建筑有限公司作为起重设备安拆单位,各市 (区 )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该单位在起重设备安拆时的安全监管。后续将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最新版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隐患图析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定价:65元 折扣价:62元
出版日期:2020年4月
施工升降机是目前中高层建筑施工中重要的垂直运输起重设备,通常用于建筑施工的中后期,承担建筑施工人员及物料输送等工作,对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施工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由于相关单位思想上不重视,或者不了解施工升降机的工作原理、安全要点及其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可以载人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其事故的发生常常伴有较大的人身伤亡,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损害,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为便于产权单位、安拆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测单位等相关人员更直观地了解、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排查施工升降机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我们根据GB/T 26557、GB 10055、JGJ 305 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检验人员在施工现场检验施工升降机隐患的实拍照片,编制了本书。
本书内容涉及标志、基础及围栏、吊笼、结构与连接、传动系统、控制和限位装置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地讲解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要求及常见的安全隐患,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施工升降机经常出现的安全隐患,有利于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防止施工升降机事故的发生。本书可作为施工升降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作为安全监督管理等人员的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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