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广州市)一栋70米高办公建筑,自然通风,设计单位设计走道的活动挡烟垂壁下限距地1.35米,其只依据烟规4.6.9条挡烟垂壁在3米以下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二分之一,加上挡烟垂壁不应小于其最小清晰高度要求,以此来设计挡烟垂壁下降下限为距地1.35米
该做法是否合理,有什么规范规定。
够扯淡的啊,1.35m人员怎么疏散?规范说的是自然排烟的,取20%,且不小于500mm,这是最低,底线。储烟仓要高于最小清晰高度,意思就是最大值。走道的清晰高度是1/2 。意思就是储烟仓的范围在500mm(或20%)至清晰高度即可。没有说不应小于最小清晰高度,是“应大于最小清晰高度”。这设计院是把储烟仓的范围和最低搞混了
这个设计院够业余的...而且还不带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