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正式实施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
全方位开展《管理规定》宣讲和检查指导工作
开出了新规落地后全市的首批罚单

正式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新增了违反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规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行为等七项消防行政处罚措施,单位或个人最高可能面临10000元罚款。针对上述新增条款,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8月9日,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盐湖大队检查发现运城市盐湖区御沁园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并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管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
8月11日,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盐湖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对运城市盐湖区金琥珀假日主题宾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是九层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其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据《规定》第四十七条, 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处罚款3000元,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这都是新规实施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相继开具的首批罚单。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支队执法监督人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提高对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认真吸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查缺补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严、抓细、抓实消防安全工作。


与此同时,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充分发动全市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采取“集中教育、分散科普、入户宣讲”宣传模式,向物业服务人员、小区业主等群体详细讲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等消防知识,大力推动物业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针对新规,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还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公众知晓率;通过以隐患排查、集中夜查、教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推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全面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此外,《规定》中还有很多
需要大家牢记、落实的地方
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
千万不可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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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处罚从不是最终目的
希望社会各界、广大群众
都将消防安全牢记在心
将《规定》落实到位
谨记消防安全
共守美好家园
来源:运城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