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对于电动车自行车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停放和充电的规定备受关注。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深入街道、社区进行《规定》的宣讲。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当中特别提出电动车充电场所、充电时间,为此,我市多家高层建筑小区物业也都专门建设了电动车充电场所。位于阳泉市矿区的宏盛苑小区有上百户居民,使用电动车出行的人更是达到了30%。《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后,物业专门在小区大门东侧建设了电动车充电棚,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喜爱。

电动车禁止入梯、入户,除了要靠人防,还的有技防。位于矿区西河村的香河苑是一个建成不久的小区,禁止电动车入楼、入户后,物业方在每部电梯中都安装了电动车入梯报警系统,这套设备通过摄像头就可以识别进入电梯的是否为电动车,从而保证了住户的安全。据了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以来,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各大队都开展了多次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保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



电动车禁止入户难,难在电动车充电的动态性和隐蔽性。近日,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消防监督员深入高层建筑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某小区高层住宅疏散走道、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城区大队执法人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七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高层建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矿区大队,消防监督员深入高层建筑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小区高层住宅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车。大队执法人员多次沟通,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之的规定,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该高层建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阳泉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发力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工作,对发现问题将采取劝导、执法相结合,切实提升单位及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降低火灾风险,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2021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要履行的义务
受保护的权益
干货在这里


来源:阳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