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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早班车&烟台开发区微生活小编真朋编辑整理的消息:
上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此后,多地积极响应,就房地产调控发布了新的举措。
7月23日,上海宣布,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 简单来说,就是赠与房屋也要纳入限购范围。

杭州则宣布,7月25日至9月30日,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项目推广宣传等5类行为进行检查。
在近日住建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与会专家就表示,此次八部门的通知,以问题为导向,要求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有助于“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央视财经
日前,住建部联合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8部门开会,并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通知明确要因城施策,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方面的问题。开会的8个部门,全都是执行力极强、且和房地产上下游紧密相关的部门。比如公安部、税务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维持房地产秩序;自然资源部涉及到一级土地市场;银保监局管控金融;网信办管控舆论!在新一轮的整治活动中,住建部司长也直接发话: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

通知强调,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同时,在处罚力度上,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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