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处罚信息公示期为12个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被立案查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霍福山。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次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金额1万元。
据了解,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最大的建筑企业,现有水利水电、国际工程、基础设施、投资四大业务板块。企业注册资本金16.5亿元,资产规模140亿元,总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
南方+记者 曾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