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方案(2025—2035年)》(下称《方案》),明确将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全面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8695个,总建筑面积约4219.67万平方米,人均避难面积约0.84平方米。其中村(社区)级场所6532个,占比75.1%;乡镇(街道)级1009个,占比11.6%;县级1065个,占比12.2%;市级87个,占比1%;自治区级1个,五级场所的基础框架已初步形成。《方案》划定了清晰的阶段性建设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体系,实现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至少覆盖本级行政区60%的避难需求人群,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占总容量的比例不低于20%;到2035年,全面建成五级全覆盖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实现全区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100%。《方案》明确将聚焦九大重点工程精准发力: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方案编制、常态化调查评估、标准化试点建设、自治区级场所攻坚、室内避难场所改造、分区域差异化建设、“三断”区域应急通道强韧保障、智慧管理智联升级、管护体系提质增效,系统推动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持续优化、建设标准全面提标。
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方案》从三方面强化支撑:压实五级责任链条,建立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突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场所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构建“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公益捐赠”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全面实施资金绩效管理,严肃追究违规使用责任,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凝聚社会共建合力,面向群众广泛普及应急避难常识,深入实施防灾减灾救灾人才战略,建强专家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全面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综合能力。(记者莫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