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托管”遇烂尾 业主起诉维权
法院:运营管理公司返还剩余装修款,赔付租金损失
近年来,“装修+托管”一体化房屋租赁服务凭借省心省力的优势,成为众多闲置房业主的选择。这一模式本可助力业主稳定收租,却因部分运营管理公司违规经营、恶意违约,滋生诸多维权纠纷。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典型房屋托管合同纠纷案,依法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023年9月,业主张先生与某运营管理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将名下3套毛坯房委托该公司全权负责装修、出租及日常管理。双方约定,装修工期3个月,完工后进入36个月托管租期,由该运营管理公司按月支付租金。合同签订后,张先生依约分次支付装修款项共计9万余元。
然而履约过程远超预期。装修期满后,案涉房屋仅完成卫生间砌墙、水电预埋等基础工序,后续工程全面停滞。不仅装修烂尾,本该自2023年12月起支付的租金,张先生分文未获。多次沟通催告无果后,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装修款并赔偿租金损失。
台江法院审理查明,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公司无工期顺延、租金免付的合法依据,未按期完工、拖欠租金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张先生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结合部分装修工程已完成且与房屋形成附合、拆除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实际情况,法院酌定对已完工工程进行折价抵扣。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服务合同,该运营管理公司向张先生返还剩余装修款7万余元,同时赔付租金损失2万余元。
法官提醒,选择“装修+托管”服务时,务必核查企业资质、细化合同条款,拒绝大额一次性付款,全程留存沟通、付款、施工证据,遭遇违约及时依法维权,规避托管履约风险。(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黄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