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我市本轮降水天气已经结束,依据《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自7月14日12时起解除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各县(市、区)防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解除防汛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局地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仍可能发生,防汛形势依然不容松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加强实时会商和科学研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响应迅速。
要持续加强对河道、堤防、水库、塘坝等水利工程的巡查排险,及时排查和处置隐患。突出抓好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下穿桥隧等排水防涝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山洪沟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压实防汛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全力保障全市安全平稳度汛。
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4日
星标🌟“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最新最热的推文秒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