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市防办关于调整市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指,水务集团:
当前我市强降雨基本结束,市气象台解除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鉴于于桥水库上游仍有洪水下泄,蓟运河发生编号洪水,水位较高,市防办根据当前雨情、洪情,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 于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2时30分起,维持针对蓟州区的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和对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等三区蓟运河沿线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解除对其他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和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防指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强降雨、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我市已进入防汛工作的关键时期,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热备,全力做好突发强降雨、洪水等应对工作,确保我市防汛安全。
2026年7月13日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