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分级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教学考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将本次红十字救护师资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 6 月 5 日 —2026 年 6 月 9 日(共5天)
二、评定结果
三级救护师资:廖球红、刘琦、王娟娟、李国英、李静雯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抚州市红十字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 受理部门:救护赈济科
· 联系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市直集中办公楼1号楼3楼338室
四、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将按程序正式确认师资等级并纳入本级红十字救护师资库管理。
抚州市红十字会
2026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