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消防局局长、政委等干部或工作人员,假借消防部门授权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当面接触等途径,向一些单位、部门领导询问工程项目、联系施工团队、推销采购物资;或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检查为名,向商户及群众高价推销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上述行为均为假冒诈骗行为,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扰乱正常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损害消防救援机构的公信力。请各单位、广大市民高度警惕,及时提醒辖区内企业、商户及相关单位加强防范,筑牢反诈防范防线。
为切实规范秩序、防范诈骗
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局郑重提醒
一、消防救援机构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消防救援机构不会向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不会要求将罚款转入私人账户。
三、消防救援机构不会推销消防书籍和音像制品等。
四、消防救援机构不会生产、贩卖或推销消防器材、消防产品。
五、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消防救援机构不会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供应商及工程施工单位。
任何盗用消防救援机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消防诈骗层出不穷!请各单位、市民朋友们积极转发,广泛传播提醒,共同提升全社会防诈反骗意识,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环境。
来源: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局| 编辑:胡亚妮 | 审校:田原 | 审核: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