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离婚,却被重复婚姻登记卡住了流程,现在正常生活都受影响,您能帮我想想办法吗?”近日,女子黄某来到闽清法院,向法官倾诉自己遇到的难题。一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就此展开。
经查,黄某名下出现两段重复婚姻登记,根源在于首次婚姻登记时相关信息未实现全国联网,二次登记时未如实陈述婚姻状况,最终形成重复登记记录。当黄某意欲办理离婚时,重复婚姻登记成为一道障碍。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未果后,拟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无效登记。
依据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相关规定,以闽清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依法应由闽侯法院管辖。闽清法院聚焦当事人急难愁盼与案件办理堵点,高效开展跨域司法协作,开展诉前化解。承办法官主动组织婚姻登记机关面对面沟通协调,明确“行政诉讼并非终点,实质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才是根本目标”。经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厘清事实,闽清法院依法制发司法建议书,书面载明重复婚姻登记的事实依据与法律认定,为行政机关依法纠错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打破“无裁判不撤销”的程序桎梏,立即启动纠错程序,依法注销冗余婚姻登记信息,并同步健全婚姻登记信息核查长效机制。重复婚姻登记记录顺利撤销后,黄某当场主动撤回起诉,这起行政争议实现了诉前实质性化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潘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