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在法庭上,你为何没有跟法官讲陈某已经还给你这些利息了?”
“我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要扣掉……”面对检察官的追问,林某的回答显得苍白无力。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成功监督一起当事人庭审虚假陈述案件,法院依法对虚假陈述当事人作出罚款的决定。
这场因一句谎话引发的连锁反应,始于2025年2月。福清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林某在法庭上“藏”了一笔账。
原来,在林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庭审中,林某刻意隐瞒了被告陈某曾多次向其本人及母亲转账还款、累计金额高达30余万元的关键事实。凭着这份“缩水”的陈述,案件事实认定出现偏差,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也受到了影响。
福清市检察院发现端倪后,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抽丝剥茧还原真相,固定了林某虚假陈述的证据,并依法监督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案件进入再审后,林某主动撤诉,并将已领取的4万元执行款悉数退回。然而,退钱不等于“翻篇”。虚假陈述的代价,远不止于此。
福清市检察院随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林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法院经审查认定,林某在庭审中故意作虚假陈述,严重违反民事诉讼诚信原则,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帝王条款’。”办案检察官指出,无论是日常交易、签订合同,还是诉讼维权、债务往来,每一项民事活动都受诚信原则约束。在法庭上弄虚作假,不仅践踏法律底线,还可能从民事违法滑向刑事犯罪。
一句谎话,万元罚单。这起案件也提醒所有人:法庭不是“戏台”,诚信不容“打折”。(记者 杨玉娟 通讯员 严碧花 高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