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取个包裹,跑一趟腿,就能赚500元?这样的“好事”听起来轻松又诱人,但背后却可能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近日,王某就因这样的“兼职”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王某为获取每次500元的报酬,明知上家让其帮助取的包裹内现金系投资理财类诈骗钱款,仍先后5次在罗源县多地从网约车司机处帮助取走现金包裹并将现金交给上家。有一次,王某在罗源县某地接收网络诈骗被害人通过网约车送达的钱款10万元,后将该钱款交给上家。王某从中获利500元。后来,王某在罗源县被民警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王某主动退还违法所得500元,自愿退赔网络诈骗被害人损失5万元,并预缴罚金5000元,上述钱款暂存至法院账户。
马尾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该案的具体犯罪事实以及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并预缴罚金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表示,随着警方对银行转账、线上支付等传统洗钱路径的严厉打击,诈骗分子开始利用网约车、快递、“跑腿”等线下物流方式转移赃款。高额“跑腿费”背后,往往藏着大陷阱。市民如发现有人从事“取包裹送现金”“高价购买黄金”“代办贷款刷流水”等可疑活动,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举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菲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