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应急管理部及国家消防救援局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上,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介绍,较大火灾调查主体是市级人民政府,从今年起,对每起较大亡人火灾,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启动协作机制,调派专家参与指导,各地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要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蜻蜓点水、警示通报秘而不宣,坚决防止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避重就轻,确保调查质效。
▲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 王天瑞
王天瑞表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是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提出,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要目的就是更好地发挥消防部门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消防部门政府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问题整改,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屡屡重蹈覆辙。重点要健全完善以下四项调查机制。
一是健全以吸取教训为导向的一般火灾调查机制。对于大量的一般火灾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责任调查,查清直接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提高调查效率,节约调查成本,通过调查出台管用措施,织密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标准,补齐工作短板,真正让安全检查奔着风险去,让防范措施跟着教训走。
二是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较大火灾调查主体是市级人民政府,从今年起,对每起较大亡人火灾,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启动协作机制,调派专家参与指导,各地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要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蜻蜓点水、警示通报秘而不宣,坚决防止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避重就轻,确保调查质效。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火灾挂牌督办制度。对每起重大亡人火灾,国务院安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将派出现场督办组,调派全国专家骨干全程参与指导。同时,对于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实行提级调查。调查结案后,在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报告的同时,还将公布火灾的真相和细节,以专业调查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守护公平正义。
四是坚决落实尽职免责要求。《意见》鲜明提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事故,但已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有关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主要目的是鼓励一线执法干部担当作为,避免“检查有责、不查无责、多干责重、少干责轻”等现象出现。关于尽职免责,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把握、细化条款,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坚决跳出一旦发生事故“老板赚钱、群众受难、部门担责、政府买单”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