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鉴于工作变动,接受陈京香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林立清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陈登峰的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振云、方圆、陈菁菁、张瑜丹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赵彦邦、林岩、黄东旭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赵永凌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林水华、郑雯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江福林、任珺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林施兆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