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救援资源是有限的,应该优先保障那些真正遭遇意外险情的遇险者,而非为漠视规则、自陷风险的行为“兜底”。
1月26日,一男子被曝在川西泸定黑海子徒步失联超30小时,引发关注。1月27日晚,四川省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海管局)发布消息称,经过90余人多批次赶赴现场3天2夜的连续救援,失联人员被安全营救出来。
救援现场
男子违规徒步失联后获救
被罚3000元,承担救援费用2.72万元
据悉,1月26日该男子被曝失联时,已经失联超30个小时。
1月27日晚,海管局的消息显示,1月24日19时08分,海螺沟景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1人在雅家梗区域失联。接警后,海螺沟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海管委)立即组织燕子沟镇、文旅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应急救援等部门,共90余人多批次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因该区域属贡嘎山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地形复杂、山路崎岖、通信信号覆盖不全,救援人员克服海拔高、温度低、路径隐蔽等不利条件,采取“徒步+无人机”方式开展地毯式搜救,经过3天2夜的连续紧张救援,于1月26日16时35分将失联人员安全营救出来。目前,该失联人员意识清醒,身体状况良好。
男子被救出
据调查,该人员前往黑海子区域徒步,未进行相关报备,且线路位于封山区域内。该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户外管理规定,扰乱了景区正常管理秩序,浪费了公共救援资源,已构成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相关执法部门作出给予该人员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海螺沟景区文化旅游管理局关于禁止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的通告》相关规定,此次救援过程中产生的救援费用,将由该人员全额承担,因上述违规行为导致危险,并实际动用了救援组织的救助,相关部门向其追缴救援产生的费用27200元。
救援途中
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被救援人员深刻认识到自身未经允许进入未开发区域的危险,并主动缴纳上述费用,弥补因自身行为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
甘孜州多地发布防火期封山令
入冬以来,甘孜州多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期封山令,将多个“网红”徒步目的地划入封山范围。
当地禁入的公告
1月27日晚,海螺沟景区管理局还特向全体游客发出温馨提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景区封闭、禁入等警示要求,严禁擅自进入非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探险、露营等各类活动。凡因擅自进入非开发未开放区域造成自身遇险、失联的,不仅要自行承担所有安全风险,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全额承担救援产生的各项费用。
国家体育总局:严禁违规徒步穿越
1月初,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冬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通知称,各地要重点加强违规徒步穿越等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加强劝阻,严禁一切形式的违规徒步穿越等活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红线地带’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
通知指出,应加强对属地重点地区的安全工作提示和联合执法。“摸排本地区重点‘网红’路线,形成清单,加强监管,协调有关部门针对重点‘网红’路线等事故高发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具体针对性措施,强化对非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联合执法。对违规违法的组织或个人,该曝光的曝光,该依法处理的及时处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登山户外运动培训。
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违规探险绝非“勇敢者游戏”,承担救援费用与行政处罚并行,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传递出“禁区不可闯、违规必担责”的信号。公共救援资源是有限的,应该优先保障那些真正遭遇意外险情的遇险者,而非为漠视规则、自陷风险的行为“兜底”。
近年来,违规穿越无人区、擅自进入未开发景区、盲目挑战极限徒步等事件频发,不少人将“不走寻常路”当作个性,把漠视安全警示当作勇敢,最终不仅让自己身陷险境,还耗费了巨大的社会救援成本。探险精神值得尊重,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和安全管理范围内进行。真正的户外爱好者应当明白,户外探索的前提是敬畏自然、恪守规则,远离未开发危险区域。相关部门也应强化管控、普及法规,让更多人明白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莫让个人任性透支公共资源。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重罚才能长记性。
来源:央广网综合红星新闻、网友评论
本期编辑:吴双 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