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过去一年,该院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倒查案件14件,切实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
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该院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联动,制定《阳山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推动相关单位及乡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校车司机资质不全,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消防、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及《磋商函》各2份,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该院创新推行“检察+社工”联动模式,充分借助社工机构专业优势,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精准化帮教,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个案辅导42次,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6次。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12人次,安排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等到场26人次,进行心理疏导23人次、心理测评21人次,帮助教育32人次,切实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纠正行为偏差、增强法治观念,助力其顺利回归家庭、校园与社会。
普法先行,护航成长。该院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抓手,推出“点单式”法治服务,打造“AI+检察”普法新模式,覆盖全县97所中小学、幼儿园;组建“未爱沐阳”普法宣讲队,开展校园普法宣讲36场,惠及两万余名师生及家长,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
据介绍,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司法办案,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检察方案。(梁辉森 谢伟龙)
清远阳山: 检护成长路
筑牢“护苗”法治安全网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1月27日 版次:A07栏目:作者:梁辉森、谢伟龙
近日,记者从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过去一年,该院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倒查案件14件,切实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
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该院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联动,制定《阳山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推动相关单位及乡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校车司机资质不全,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消防、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及《磋商函》各2份,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该院创新推行“检察+社工”联动模式,充分借助社工机构专业优势,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精准化帮教,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个案辅导42次,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6次。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12人次,安排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等到场26人次,进行心理疏导23人次、心理测评21人次,帮助教育32人次,切实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纠正行为偏差、增强法治观念,助力其顺利回归家庭、校园与社会。
普法先行,护航成长。该院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抓手,推出“点单式”法治服务,打造“AI+检察”普法新模式,覆盖全县97所中小学、幼儿园;组建“未爱沐阳”普法宣讲队,开展校园普法宣讲36场,惠及两万余名师生及家长,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
据介绍,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司法办案,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检察方案。(梁辉森 谢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