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便于广大参保人更直观、易懂地了解医保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种常见的问题解答。
医疗救助定点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从2026年1月1日起,医疗救助对象(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特困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的,可继续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除透析患者外,医疗救助对象在非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属于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不再享受“一站式”结算,需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蚌埠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