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了解到,之前意外走红的“杀猪宴”引发山西多地博主效仿,喊话网友吃杀猪饭。
山西工商学院传媒学院有关专家表示,“杀猪宴”走红是数字传播赋能乡土民俗的典型样本,其爆火逻辑与怀旧短视频相通,皆因烟火气与团圆意击中大众乡愁共鸣和田园向往。但跟风者忽视报备、安全等要求,让民俗异化为流量套利工具。村民与博主应坚守文化初心,履行合规手续,以传承为核心。建立政企村协同规范,明确标准与责任,方能让乡土民俗在流量浪潮中守正焕新。
山西多地博主举办杀猪宴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自重庆女孩“呆呆”发起“杀猪宴”火爆社交平台,太原市、吕梁市、大同市、长治市等地有博主效仿,举办杀猪宴。这些博主引发的民间聚餐活动,以“线下开席+线上直播”的模式吸引数千人共赴宴席,吸引大量网络关注,从而实现社交媒体粉丝数量的快速增长。
“欢迎全国各地的朋友来山西,参加我的‘猪猪宴’,全场一分钱都不用花。”吕梁市某博主举办杀猪宴发视频广邀外地网友参加。“猪猪宴”活动现场的视频显示,聚餐活动地点位于一个广场,空地摆放满桌椅板凳,来自本地的年轻人举着手机直播,说“要让网友看看咱山西年俗”;还有从邻近市、县赶来的游客,专程来品尝晋中杀猪宴。“邻村的人都过去帮忙了,让那些外地来的朋友们坐下来品尝山西菜。”
“朋友们,大同也有杀猪宴了,地点就在云州区,本月17、18日中午、晚上都有杀猪宴。欢迎有时间的家人们,带上你们的孩子过来热闹热闹。”大同某博主发视频邀请外地网友参加。活动视频显示,其聚餐地点位于一个村庄,主打菜包括大同地方传统美食。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场面显得十分红火。该杀猪宴活动结束后,博主还专门发了致谢视频:“感谢从大老远赶来的家人们,有你们的到来,让这个村更有年味。”该博主还表示,其此次举办杀猪宴,初衷是助农;两天活动帮助村民卖掉数头猪,还卖掉10袋糕面。
在太原市,某博主举办的杀猪宴活动,现场不仅提供免费的杀猪饭、杀猪粉等美食,还搭配了文艺表演,吸引了游客共品乡村风味,乐享浓浓年味。
1月20日,长治某博主发视频称,其去年养猪赚了钱,为了迎接远嫁姑娘探亲,将在1月24日举办杀猪宴,邀请大家上门吃烩菜。该博主的留言引起不少网友关注。一位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提出担心:“人去多了怕博主接不住。”博主对此回复称:其家在山里,人不一定多。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丰城的“百桌杀猪宴”,原本“预估2000人”,实际“来了4万人”,不少视频反映发生了抢食、掀桌等现象。重庆举人楼举办的刨猪汤活动,也因现场人员聚集拥挤,发生多人摔倒情况,被紧急叫停。虽然两地都表示“没有网传那么严重”,但从广为流传的现场视频看,准备不足、现场失序的确存在。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梳理发现,山西多地博主举办杀猪宴虽未发生严重失序问题,但仍存在追逐流量心切、承接能力不足的情况。网友们对此颇多吐槽:“去了,秩序有点乱,汤也没喝到。”“我们去了吃不上饭,吃完饭的还给别人占座。”
专家:民俗本真与遵守规范间取得平衡
春节临近,乡村杀猪宴借网红直播持续“破圈”。狂欢热潮中的杀猪宴,还有其他被网友关注的民俗活动,如何安全落地?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法律界人士。
“‘杀猪宴’的流量裂变,是数字时代民间叙事突围的缩影。村民‘呆呆’的朴素邀约跳出了专业宣传的套路,以原生态的真实场景,契合大众对非表演性乡土内容的需求,也折射出大众对过度商业化内容的审美反叛。”山西工商学院传媒学院院长助理朱小靓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热潮乱象源于民间活动与公共治理的衔接断层。村民与博主需从流量追随者转为文化运营者,深挖民俗内涵,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落实合规要求。建立“民间发起+政府指导”的协同机制,方能实现民俗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良性循环。
太原研究民俗的学者卫轩表示,“杀猪宴”等民俗活动的走红反映了城市人群对乡土人情与集体温暖的情感需求,是乡村文化在数字时代的活力体现。然而,盲目跟风易造成安全与生态隐患。若想可持续传承民俗,组织者需提前向村镇报备,协同文旅、市监部门制定安全预案,并控制规模、保障食安。建议地方出台“乡村小微活动指南”,引导民众在保留民俗本真与遵守规范间取得平衡,让流量真正助力乡村振兴。
律师:流量狂欢之下,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光表示,民俗活动在流量狂欢之下,有一些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重视:“若游客发生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组织者要不要赔?赔多少?依据何在?”
“食品安全与交通安全是杀猪宴的两大高频风险。”张旭光称,若因私屠滥宰、生熟交叉、醇基燃料误饮导致中毒,组织者与承办厨师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同时触犯《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十倍赔偿”及《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时,乡村便道承载力有限,车辆一旦发生拥堵、侧翻、坠田等情况,组织者若未提前向交警报备、未安排临时单向通行、未设置警示标志,将被认定为未尽到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义务,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承担侵权赔偿。
“谁开启风险、谁最接近风险、谁最有能力控制风险,谁就负有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张旭光表示判定标准包括场地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是否配备必要防护、提示、隔离设施;是否配
备足够管理人员、应急预案;是否对参与者进行风险告知与分流。只要风险可预见、可避免,而组织者未采取措施,即构成过错。发生踩踏、食物中毒或交通伤亡时,组织者须按过错比例赔偿。
张旭光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幼儿园组织亲子游戏,家长跳1.3米气垫摔成十级伤残,法院认定家长自负70%责任,幼儿园因未铺缓冲垫、未设扶手、未制止危险动作,承担30%赔偿责任。同理,若民俗活动现场未控制人流、未设交通疏导、未对醇基燃料加贴警示,出现伤亡,组织者大概率需要承担20%至50%责任;若组织者已主动报备、政府接管、专业安保到位,责任可降至10%以下甚至免责。
山西晚报·山河+ 记者 梁成虎
杀猪宴现场的大同地方传统美食。
大同市某博主举办的杀猪宴现场人头攒动。
吕梁市一杀猪宴现场,大家一起帮忙按猪。
吕梁市某博主举办的杀猪宴现场,众人品尝当地传统菜肴。
1月22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了解到,之前意外走红的“杀猪宴”引发山西多地博主效仿,喊话网友吃杀猪饭。
山西工商学院传媒学院有关专家表示,“杀猪宴”走红是数字传播赋能乡土民俗的典型样本,其爆火逻辑与怀旧短视频相通,皆因烟火气与团圆意击中大众乡愁共鸣和田园向往。但跟风者忽视报备、安全等要求,让民俗异化为流量套利工具。村民与博主应坚守文化初心,履行合规手续,以传承为核心。建立政企村协同规范,明确标准与责任,方能让乡土民俗在流量浪潮中守正焕新。
山西多地博主举办杀猪宴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自重庆女孩“呆呆”发起“杀猪宴”火爆社交平台,太原市、吕梁市、大同市、长治市等地有博主效仿,举办杀猪宴。这些博主引发的民间聚餐活动,以“线下开席+线上直播”的模式吸引数千人共赴宴席,吸引大量网络关注,从而实现社交媒体粉丝数量的快速增长。
“欢迎全国各地的朋友来山西,参加我的‘猪猪宴’,全场一分钱都不用花。”吕梁市某博主举办杀猪宴发视频广邀外地网友参加。“猪猪宴”活动现场的视频显示,聚餐活动地点位于一个广场,空地摆放满桌椅板凳,来自本地的年轻人举着手机直播,说“要让网友看看咱山西年俗”;还有从邻近市、县赶来的游客,专程来品尝晋中杀猪宴。“邻村的人都过去帮忙了,让那些外地来的朋友们坐下来品尝山西菜。”
“朋友们,大同也有杀猪宴了,地点就在云州区,本月17、18日中午、晚上都有杀猪宴。欢迎有时间的家人们,带上你们的孩子过来热闹热闹。”大同某博主发视频邀请外地网友参加。活动视频显示,其聚餐地点位于一个村庄,主打菜包括大同地方传统美食。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场面显得十分红火。该杀猪宴活动结束后,博主还专门发了致谢视频:“感谢从大老远赶来的家人们,有你们的到来,让这个村更有年味。”该博主还表示,其此次举办杀猪宴,初衷是助农;两天活动帮助村民卖掉数头猪,还卖掉10袋糕面。
在太原市,某博主举办的杀猪宴活动,现场不仅提供免费的杀猪饭、杀猪粉等美食,还搭配了文艺表演,吸引了游客共品乡村风味,乐享浓浓年味。
1月20日,长治某博主发视频称,其去年养猪赚了钱,为了迎接远嫁姑娘探亲,将在1月24日举办杀猪宴,邀请大家上门吃烩菜。该博主的留言引起不少网友关注。一位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提出担心:“人去多了怕博主接不住。”博主对此回复称:其家在山里,人不一定多。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丰城的“百桌杀猪宴”,原本“预估2000人”,实际“来了4万人”,不少视频反映发生了抢食、掀桌等现象。重庆举人楼举办的刨猪汤活动,也因现场人员聚集拥挤,发生多人摔倒情况,被紧急叫停。虽然两地都表示“没有网传那么严重”,但从广为流传的现场视频看,准备不足、现场失序的确存在。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梳理发现,山西多地博主举办杀猪宴虽未发生严重失序问题,但仍存在追逐流量心切、承接能力不足的情况。网友们对此颇多吐槽:“去了,秩序有点乱,汤也没喝到。”“我们去了吃不上饭,吃完饭的还给别人占座。”
专家:民俗本真与遵守规范间取得平衡
春节临近,乡村杀猪宴借网红直播持续“破圈”。狂欢热潮中的杀猪宴,还有其他被网友关注的民俗活动,如何安全落地?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法律界人士。
“‘杀猪宴’的流量裂变,是数字时代民间叙事突围的缩影。村民‘呆呆’的朴素邀约跳出了专业宣传的套路,以原生态的真实场景,契合大众对非表演性乡土内容的需求,也折射出大众对过度商业化内容的审美反叛。”山西工商学院传媒学院院长助理朱小靓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热潮乱象源于民间活动与公共治理的衔接断层。村民与博主需从流量追随者转为文化运营者,深挖民俗内涵,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落实合规要求。建立“民间发起+政府指导”的协同机制,方能实现民俗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良性循环。
太原研究民俗的学者卫轩表示,“杀猪宴”等民俗活动的走红反映了城市人群对乡土人情与集体温暖的情感需求,是乡村文化在数字时代的活力体现。然而,盲目跟风易造成安全与生态隐患。若想可持续传承民俗,组织者需提前向村镇报备,协同文旅、市监部门制定安全预案,并控制规模、保障食安。建议地方出台“乡村小微活动指南”,引导民众在保留民俗本真与遵守规范间取得平衡,让流量真正助力乡村振兴。
律师:流量狂欢之下,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光表示,民俗活动在流量狂欢之下,有一些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重视:“若游客发生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组织者要不要赔?赔多少?依据何在?”
“食品安全与交通安全是杀猪宴的两大高频风险。”张旭光称,若因私屠滥宰、生熟交叉、醇基燃料误饮导致中毒,组织者与承办厨师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同时触犯《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十倍赔偿”及《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时,乡村便道承载力有限,车辆一旦发生拥堵、侧翻、坠田等情况,组织者若未提前向交警报备、未安排临时单向通行、未设置警示标志,将被认定为未尽到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义务,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承担侵权赔偿。
“谁开启风险、谁最接近风险、谁最有能力控制风险,谁就负有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张旭光表示判定标准包括场地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是否配备必要防护、提示、隔离设施;是否配
备足够管理人员、应急预案;是否对参与者进行风险告知与分流。只要风险可预见、可避免,而组织者未采取措施,即构成过错。发生踩踏、食物中毒或交通伤亡时,组织者须按过错比例赔偿。
张旭光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幼儿园组织亲子游戏,家长跳1.3米气垫摔成十级伤残,法院认定家长自负70%责任,幼儿园因未铺缓冲垫、未设扶手、未制止危险动作,承担30%赔偿责任。同理,若民俗活动现场未控制人流、未设交通疏导、未对醇基燃料加贴警示,出现伤亡,组织者大概率需要承担20%至50%责任;若组织者已主动报备、政府接管、专业安保到位,责任可降至10%以下甚至免责。
山西晚报·山河+ 记者 梁成虎
上一篇:将用于广东应急救援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