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消防队陆续发布了消防监督管理相关职责调整的公告。
湖北黄石市消防救援局1月8日公告称,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原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变更为黄石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负责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黄石新港港口、城市轨道交通(包括有轨电车车辆、站点及附属建筑、OCC指挥调度中心)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包含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同在1月8日,浙江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宣布,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温州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星海街道)的消防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包含社会面火灾防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火灾调查、投诉举报等),自2026年1月9日起,由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接实施。
就此,黄石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工作人员1月16日向澎湃新闻解释,黄石经开区特殊情况,经开区和铁山区已实施一体化发展改革,叫“开铁区”(开发区·铁山区),在国家层面行政区划上也没有黄石经开区。在此次“三定”改革中,经开区被取消了对应的消防救援大队编制。同时,为顺应黄石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服务后续建设,黄石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了轨道交通大队。
这名工作人员强调,原黄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还在,虽然职能和名称发生调整,但灭火救援工作不受影响,“灭火我们还是有独立作战的机构,我们下属的消防站,这次就没有跟着轨道交通大队发生其他变化,主要还是维持以前的现状。变更之前主要负责新港物流园区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现在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就是多了一个职责。”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稍早前的1月7日,浙江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关于乌镇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职权调整的公告》称,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原由乌镇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乌镇辖区内的消防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包含社会面火灾防控、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火灾调查、投诉举报核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由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承接管理。
乌镇隶属于桐乡。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2019年消息,乌镇作为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和5A级景区,专门建立乌镇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中队、专职消防救援队三支队伍共计60名消防员。
对于上述行政职权调整,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1月16日对澎湃新闻介绍,此次消防监督管理等职责划转是响应消防“三定”方案的统一要求,乌镇消防救援大队仍然存在,其灭火救援任务保持不变,“防火的归桐乡,灭火的乌镇还有”。
近来,浙江省内多地相继发布消防行政职权调整的消息。
例如,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东钱湖镇)的消防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包含社会面火灾防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火灾调查、投诉举报等),自2026年1月9日起,由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接实施。
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宁波大榭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大榭街道)的消防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包含社会面火灾防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火灾调查、投诉举报等),自2026年1月9日起,由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接实施。
同样,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原由绍兴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辖区内(包括沥海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的消防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包含社会面火灾防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火灾调查等),自2026年1月1日起,由绍兴市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接管理。
此外,在河北廊坊,因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原由东方大学城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包含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自2026年1月7日起,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