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为“合格”是续聘和晋升的必备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将在晋升时优先考虑。
三年的评估后,云霄县教育局会将“不合格”的结果抄送云霄县人社局,在下一任聘期的第一年,如果仍考核不合格,将由人社局进行缓聘。
近日,由漳州市云霄县教育局牵头,联合云霄县委编办、云霄县人社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在此之前,教师职务“一聘定终身”的固化模式,让部分教师动力减弱,出现“躺平”现象。
《意见》确立了以“三年一聘+量化考评”为核心的聘任考核机制,面向云霄县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受聘为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实施。
“考核结果为‘合格’是续聘和晋升的必备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将在晋升时优先考虑。”云霄县教育局局长方春明介绍,三年的评估后,我们会将“不合格”的结果抄送县人社局,在下一任聘期的第一年,如果仍考核不合格,将由人社局进行缓聘。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教师需完成的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等5个基本项目。同时,为了让考核项目更加全面、贴合实际,补充了论文发表、课题研究、送教下乡等10个附加项目积累加分。
另外,考虑到执行中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意见》也明确了重大疾病教师不参与考核,产假、哺乳期教师可延缓一年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构建“学校考评+县级抽查+纪检监督”的三重保障机制。各校制定出管理实施细则,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教育局将在教师自评、学校复核的基础上,组织教师职务聘后管理领导小组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考核结果随机抽查,由纪检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