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291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兴华路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栾川政采磋商(2025)0266号-1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辛村镇南辛村府前路47号3,399,668.00元评审总得分:91.02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兴华路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90日历天李梦达豫241202154602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罗雪梅、尚连红、张建平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的规定计取。 |
| 收费金额:35,996.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
|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方村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8333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624114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6241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