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16条措施 进一步优化升级林业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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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40:20

福州新闻网1月6日讯(记者 赖志昌)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福建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升级林业金融服务 促进福建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构建工作机制、推动产品迭代创新、强化外部配套保障三方面,提出16条工作举措。

《通知》提出,要构建部门合作、融资服务、线上对接、科技赋能、监测激励等五个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横向沟通,完善产融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林业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形成合力。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建立“一链一策”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新型林业综合信用评价及运用体系,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各地建立林业金融基础数据库,健全涉林信用信息数据平台。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力度,强化林业金融科技场景运用,提升林业金融服务效率。健全涉林贷款监测机制,创新推出“闽林碳融”业务,激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再贷款+林业特色产业”专项贷款产品,将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评估体系。

《通知》要求,要推动产品迭代创新。要丰富林业金融产品谱系,创新“人的信用”评估方式,推广“信用+”组合担保方式,进一步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提供更多免担保的涉林信用贷款服务。要拓展合格抵质押物范围,不断夯实“物的信用”基础。要持续优化林票金融服务,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发展林业碳汇融资模式,探索林业特色保险产品,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效能。

《通知》强调,要强化林业金融外部配套保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产业政策配套,加强价值评估与风险分担,提升保险保障服务能力,培育耐心资本服务林业,强化林业金融风险防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将加强与福建省委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局、福建省林业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优化升级林业金融服务,完善配套保障体系,全力支持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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