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间,快手平台突发大规模内容安全事件,多个直播间短时间内涌入大量露骨色情内容,违规内容传播状态持续超1小时,引发广泛关注。
快手事件并非孤例,而是直播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的一个极端体现。随着直播行业的繁荣,内容安全已成为全行业的共同挑战。从小红书、B站到抖音,几乎所有主流平台都曾陷入类似争议。
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涉黄的平台还包括美柚、宝宝树、东郊到家、蜻蜓FM、饿了么、美术宝、新氧医美、闲鱼、小猿搜题、百度作业、百度地图、花椒直播、贴吧、嘿秀、斗鱼、大众点评、新浪、猫扑开心网、百度搜图、盛大、搜狐、土豆、泡泡网、360、时光网、篱笆网、谷歌等。
对此,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彤接受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网经社 独家专访。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彤)
王晓彤称,即便本次事件系黑灰产组织实施的恶意攻击行为,平台亦不当然免责。根据《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平台对其运营空间内的信息内容依法负有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
从责任限制规则看,我国法律虽未直接使用“避风港原则”这一表述,但其制度内涵已明确体现在《民法典》第1195条、第1197条之中。依据该两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仅在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情形,且在发现或被通知后已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不就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如存在应知未知、知而不处置或处置明显迟延的情形,则不适用责任豁免规则。
同时,《网络安全法》第47条明确要求,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并保存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因此,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并不在于违法内容是否源于“外部攻击”,而在于平台是否已依法建立并有效运行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内容治理和应急处置机制。
针对违规内容持续传播超1小时所暴露的合规问题,王晓彤认为在直播业务场景下,平台适用的是更为严格的合规标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11条明确要求直播平台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第20条进一步规定,对违法违规直播内容应当立即采取关闭直播、封禁账号等措施。
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6条亦规定,对明显属于禁止内容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结合上述规定,本次违规内容集中出现并持续传播超过1小时,客观上可能被认定为未达到“立即处置”的法定要求,至少反映出:
一是异常内容和异常流量的实时识别与预警机制不足;
二是涉黄等红线内容的分级响应和快速处置机制不够刚性;
三是针对黑灰产组织化攻击的极端场景预案和自动化处置能力不足。
上述问题均可能影响监管部门对平台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认定,从而影响避风港规则的适用。
王晓彤建议,第一,平台应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6条、第8条、第21条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账号管理和应急处置制度。
第二,依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11条、第20条,建立针对涉黄涉暴内容的秒级下线、自动封禁和功能熔断机制。
第三,按照《网络安全法》第47条要求,加强证据留存和内部处置记录管理,为接受监管检查和主张已履责提供依据。
第四,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第80条,强化对涉黄内容的特别防控措施,避免平台注意义务标准被进一步抬高。
第五,在行政责任层面,可结合《行政处罚法》第32条、第33条,通过及时整改、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争取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裁量空间。
总体而言,避风港原则并非平台的免责“安全垫”,而是对其是否依法、及时、有效履行法定义务的综合评价结果。本次事件对所有直播与内容平台均具有明确而现实的合规警示意义。
专家介绍:王晓彤律师,来自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执业至今。执业以来,长期从事民事、商事及刑事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