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蓄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强蓄水较多的水库及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蓄水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压实安全责任。要逐库落实大坝安全管理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二要严格蓄水管控。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调度规程和蓄水计划,落实水库蓄水“分级管控”措施,严禁超正常水位蓄水。
三要完善配套设施。要加强感知设备建设,完善雨水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加快构建水库大坝现代化运行管理矩阵平台,做到“一网统管”。
四要强化日常巡查。要加强对水库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关键部位隐患排查,建立“一患一档”,明确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要规范运行监测。水库蓄水前要完成监测设施校验和自动化监测参数校核,蓄水过程中实行人工监测和自动化监测,遭遇地震、高水位运行、大流量泄洪、库水位骤升骤降等特殊情况时要加密安全监测。
六要优化水资源调配。统筹考虑城乡生活、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生态用水,通过联合调度实现水资源跨区域、跨流域互补,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七要精准泄水调度。要研究建立水库降雨产流汇流模型,分析水库降雨径流关系,科学蓄水。要精准调度水库,发挥水库“拦洪、削峰、滞洪”的作用。要建立泄水信息联动机制,泄水前必须提前通知水库下游河道沿途有关村和单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八要加强值班值守。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监控水位、雨情、工情变化。要建立蓄水期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情况即时专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文 / 李东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