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0月29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岚受贿一案。
刘岚受审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岚利用担任贵州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处长,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铜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43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刘岚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刘岚出生于1973年3月,重庆人,长期在贵州省卫生系统工作,2017年8月出任铜仁市副市长,2021年4月转任贵阳市副市长,2025年2月被查,6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通报显示,其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9月25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披露,2023年7月,刘岚担心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将违规收受的高档白酒转移至朋友处藏匿。(来源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