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司法部曝光一起案例。将近半年的时间里,河南某县23个街镇消防领域每月处罚案件数量稳定在2-3件,罚款金额集中在2000-2500元区间。
经查,该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务,并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要求。事发后,当地行政执法监督局已出面叫停。
这些罚款用到了哪儿?是否有官员为此担责?河南某县到底是哪个县?官方纠偏之后,三大疑问还有待解答。
01
这些罚款用到了哪儿?
官方通报中,并没有公布该县消防救援大队收到的罚款用于何处。但以常理猜测,这些罚款要么用于部门支出,要么上交当地财政,总之是一种变相的创收。
而无论是弥补财政缺口,还是充实部门“小金库”,都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脱不开关系。政府“钱袋子”紧了,拨给各个部门的资金少了,“罚款增收”也就成了一种“捷径”。
2020年至2023年,全国财政收入中的罚没收入分别达到3114亿、3712亿、4284亿和3937亿,占非税收入的比重从10.9%上升至11.0%。同期河南罚没收入分别为168亿、163亿、148亿和202亿,占非税收入比重从11.9%上升至12.2%,也呈上升趋势。
2021年河北霸州“67天罚款6700万”,是地方违规罚款“登峰造极”的一大案例。当年10月,为弥补财力紧张及不合理支出产生的缺口,霸州向下辖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分解下达了3.04亿的非税收入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于是在10月1日至12月6日的67天里,霸州市入库和未入库罚没收入6718.37万,日均超100万,是1至9月罚没收入的11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罚款、收费2.64万,震惊全网。
如此明码标价、摊派任务,不仅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此外,缴纳罚款并不等于消除隐患,若未真正落实整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代价将更为沉重。
02
是否有官员为此担责?
司法部曝光的河南某县这起案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要求其立即取消处罚数量、金额考核要求,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杜绝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也就是说,官方通报的处理方式只有事后纠偏,是否启动问责程序、是否退还违规罚款、是否有官员为此担责,我们还一概不知。
或许是因为罚款金额“不高”,或许是因为事件影响“不大”,当地政府对此并没有太过重视。但对于公权力,任何违规行为都不应该被轻拿轻放,唯有让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有效震慑,杜绝“下不为例、变本加厉”的侥幸心理。
当年的霸州违规罚款事件,在霸州、廊坊、河北、国家多级政府的关注与督促下,整改的还算迅速——
12月9日,霸州废止了2个涉及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奖惩的违规文件;28日前,清退核查认定的违规收费罚款6424.91万元,并向涉及的2443家企业逐一见面认错道歉;霸州市委书记、市长,财政局局长等数十名官员被处分;河北全省开展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效果也还算明显——2021年霸州全市罚没收入达1.22亿,2022-2024年分别为7606万、8753万和4589万,缩减过半。但即便如此,霸州的营商环境与民众信任已被破坏,至今仍未完全修复。
严肃处罚尚且如此,若不能对相关决策者和执行者进行有效问责,类似的“罚没KPI”就可能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03
河南某县究竟是哪个县?
追责之外,我们还有一个疑惑,那就是通报中的“河南某县”究竟是哪个县。
司法部通报的这批案例,都没有点名道姓。除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强行发布“罚款指标”外,还有江西某县交通运输局存在不出具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微信收缴罚款等问题,内蒙古2家企业一年接待检查人员336人等等。
官方通报不点名道姓,算是给地方留了一些颜面。但通报中的“全县23个街镇”,也给有心人留下了一点线索。我们或许无从得知其究竟在哪,但某县不能因此含混过关,要主动启动问责程序,全面排查清理任何形式的“罚款指标”,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而要根治此类现象,还需要深入破解地方财政与考核困局。一方面,积极培育产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收入渠道,摆脱对罚没收入的依赖;
另一方面,整改部门考核体系,摒弃“以数量论英雄”的逻辑,将“违法行为整改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核心评价范畴,避免“罚款指标”重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