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期举行,此次会议以庄重的表决形式,顺利通过了一批重要的人事事项。这一系列人事任免彰显了福建省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的严谨与审慎,体现了对各岗位人才的精准考量与合理安排。这些新任命的人员将肩负起各自的职责,为福建省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他们将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以专业的素养和饱满的热情,为推动福建省的经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助力福建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3月25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余学斌的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陈诗强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邓培树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工作需要,免去徐秀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任命黄卉靓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方昌、余长烜、郑成珺、吴启燊、宫静、邱日鑫、江舟、陆文涛、林金达、张雨、方向明、孙雯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赵玉梅、李剑清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任职年龄原因,免去王建兴、李秋明、王远华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林陆君、张婷、洪晶、丁薇、马穆青、林文义、邹冬芝、卓龙、何小兴、施孝友、余丽丽、林岚、刘茂荣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吴菁菁、金闽华、陈开欢为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记者 郑昭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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