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3 月起,政府性融资担保办法正式施行。这一举措犹如一场及时雨,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它宛如坚实的后盾,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为企业的成长注入活力,助力其在市场中站稳脚跟、蓬勃发展。而对于“三农”领域,更是带来了重大利好,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升级与繁荣,推动了乡村振兴的步伐。政府性融资担保办法的施行,将在小微企业和“三农”这片广阔天地中,书写出精彩的发展篇章。
财政部等六部门今天(21日)对外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鼓励地方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提升机构担保实力,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中介”作用,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