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部门再次拨付3.1亿元资金,用以支持5省区市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这一举措展现出对相关地区应对自然灾害的高度重视。在防汛防台风的关键时期,这笔资金将犹如及时雨般发挥重要作用。它能够被用于加固堤坝、完善排水系统、储备防汛物资以及保障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等多方面工作。这不仅体现了两部门积极履行职能,更是对5省区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守护,有助于增强当地应对防汛防台风挑战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针对台风“摩羯”“贝碧嘉”“普拉桑”及其残余环流造成的暴雨洪涝灾害,9月23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3.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浙江、江苏、安徽、广西、海南等省(区、市)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等工作,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力支持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