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他的所作所为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在廉洁自律、工作履职等多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这种行为破坏了政治生态,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对张建春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表明党纪国法面前绝无特权,任何腐败分子、违纪官员都将受到严厉惩处,以维护党的健康肌体,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住宿和旅游等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无偿接受服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建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建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总台央视记者 李本扬)
上一篇:央视曝光先享后付套路多
下一篇:多家银行出手: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