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启动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试点》
福州启动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试点,这一举措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在以往的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缴税和缴费环节往往需要分别进行,手续相对繁琐,耗费时间精力。而“税费同缴”试点的开启,实现了登记、缴税、缴费的一站式集成服务。纳税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能够一次性完成相关税费的缴纳,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长,提高了办事效率。这不仅优化了福州的营商环境,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更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上迈出了积极的步伐。
记者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针对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缴费问题,今年我省试点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改革,试点城市为福州、厦门、龙岩。
“税费同缴”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行等多部门业务数据共享为基础,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非税综合管理系统、人行系统、税务管理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实现“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群众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及不动产登记费。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这项改革打破了跨部门支付壁垒,通过数字赋能、信息共享,在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的同时,大大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企。(记者 欧阳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