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 (记者 陈彦杰) 1月12日晚,历城区公安分局华山派出所会同治安大队、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在辖区持续开展禁放巡查。23时30分左右,接群众举报,金渝大道与北辰路交叉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2名男子正在燃放二踢脚,当场将其查获。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2人处于醉酒状态并称自己并未燃放烟花爆竹,现场有群众反映其已在该位置燃放了半小时左右。
民警将2人带回派出所,待其酒醒后,当场承认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告知他们绕城高速以内属于禁放区,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现公安机关依法对2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一篇:四里村街道清理“空中”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