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笔排污权交易签约,每年每吨1200元

  本报5月7日讯 根据《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规定,排污单位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新增的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应当以有偿方式取得。5月7日上午,济南市首笔排污权交易签约。位于章丘区的一家铸造加工企业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每年每吨1200元的价格,购得62.3吨政府储备颗粒物排污权,指标有效期限为5年。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排放限定种类和数量污染物的权利。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政府、排污单位对其拥有的排污权进行交易流转的行为。

  据介绍,为推动排污权等重要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去年6月,济南市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提出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申请。一个月后,济南市获批成为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二批试点城市,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试点范围以“两高”(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引导现有排污单位提升治理能力和产业升级来减少污染物排放。试点污染物选择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3项污染物。征收标准由市级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污染治理成本、生态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月15日,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究搭建的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排污权”交易模块正式上线。4月16日,政府储备颗粒物排污权25吨/年出让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挂牌。

  获得这笔排污权的山东祥瑞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部件铸造、机械加工的民营企业。“我们今年准备建设绿色高端铸造整合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后铸造产能将提升至4.8万吨。为满足新项目的生产需求,公司需要申购12.46吨/年的颗粒物排污权。”该企业负责人说,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与企业对接中获悉这一情况后,从解读政策、污染物核算、准备相关手续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指导,最终促成本次排污权交易,“经过这次交易,我们认识到排污权指标的经济价值,也深刻认识到环境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今后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以长远的眼光规划企业的发展,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