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于酒驾醉驾行为,
烟台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
全覆盖 零容忍 严执法
烟台交警
严厉打击酒驾违法行为不放松,
持续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案例一
5月1日20时许,烟台交警四大队在迎春大街银座路口开展夜查时,民警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违法嫌疑,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当天晚上,驾驶人在附近饮酒后驾车上路,没想到开出来不到2分钟就被交警依法查处。
案例二
5月1日20点30分,牟平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在昆嵛山路新建大街路口对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经过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王某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案例三
5月6日14点,栖霞交警大队民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刘山线翠屏桥处对一辆电动三轮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
经过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经核实,李某涉嫌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酒驾害人害己,切莫心存侥幸!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来源:烟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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